根据《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和《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转专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4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务办:0991-858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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