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补考时间
(一)公共课开学补考:2022年10月22日(周六)、10月23日(周日),体育课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及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专业课开学补考: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8日(10月22日和10月23日除外),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提前填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专业课考试安排表(附件3)上报教务处。
二、考试形式
线上双机位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类型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正考不及格和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作弊、违纪、缺(旷)考的学生不具备参加此次考试的资格。
四、监考安排与要求
1.由开课院(部)根据线上考试考场数合理安排主考教师,主考教师和所有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在考前完成考试系统模拟测试,确保每个学生能参加在线考试,正常接受和提交测试试卷。
2.公共课监考教师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补考人数指定(具体安排见附件2),由监考教师1所在学院建立线上考试监考平台,确保监考平台号不变动,并将监考平台信息报送至教务处及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加入相应的监考平台;学生所在学院必须落实每个监考平台内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加入相应的监考平台。
3.专业课的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一个监考平台(考场)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一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
4.监考教师至少在考前30分钟登录学院指定的监考平台,根据考场考生名单(监考老师所在学院教务办提供公共及专业课考生名单)完成学生身份核查等工作,并将考场缺考考生信息报至主考教师处。监考必须全程录屏,需保证画面清晰,相关考试资料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备查。
5.学生开考前30分钟登录指定视频监控平台,配合教师完成身份核查等工作,必须保证在独立安静房间内进行考试,视频画面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周围无其他违规考试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过程中须遵守考场纪律,利用切屏、使用剪贴板、搜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均属考试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开课学院接到公共课考试安排后,及时完成试卷命题、主考任务及在线考试平台的选定等工作。开课学院须选派一名主考教师根据考试时间在考试平台内负责考试实施。主考教师在考前需确定参加线上考试学生名单,确保所有需参加线上考试的学生在平台学生名单内,做好考试平台出现意外情况的预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在考试期间组织由学院(部)领导带头的线上巡视小组,按照《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考试巡视职责》(新大校字〔2018〕37号)要求,做好考试巡视工作,严格考试纪律,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协商处理。
3.各学院(部)要在考试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新疆大学普通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新大校字〔2018〕37号)、《在线考试相关事项》,明确监考工作流程和监考职责。
4.各学院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端正学生考试态度,遵守考场纪律,敦促考生认真学习《新疆大学普通本科生考试守则》、《在线考试相关事项》,做好线上考试的各项准备,签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学生不具备在线监考条件,则不能参加此次考试,请学院将此类考生信息汇总,在10月17日前报送至教学运行科。
5.各学院按照补考安排,及时通知学生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并通知学生对本人应参加补考课程进行自查,如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各学院须在10月17日前反馈至教学运行科进行核对并确认。
6.在每门公共课考试结束前,学生所在学院务必将学生成绩登记表报送到开课学院。如因未及时报送成绩登记表而耽误报送成绩者,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教学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六、违规处理
如发现考生或监考人员的违规行为,将按《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新大校字〔2018〕37号》和《新疆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新大校字〔2019〕296号)等有关条例予以处理。
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相互协调,紧密配合,作好开学补考的各项准备及保障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含考生名单)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4.在线考试相关事项
5.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新大校办字[2018]37号)
教务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