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和《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范围
2021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略
三、略
四、学生网上申请
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专业特长,结合学校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详细了解拟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接收专业和年级等信息,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在我校“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申请转专业。学生申请拟转入的专业必须是拟转入学院对外公示拟接收的专业,其他专业不予受理。具体操作见《附件5:学生申请转专业操作流程》。
五、拟转出学院审核
学生申请结束,拟转出学院下载申请转出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账户登录新疆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确认审核通过和审核未通过学生。具体操作见《附件6:拟转出学院操作流程》。
转出学院审核时需注意:原则上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出申请。
六、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并拟定同意接收学生名单
拟接收学院下载拟转入学生名单,按照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与方式、时间、地点进行考核。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账户登录新疆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确认审核通过和未通过学生并予以公示。具体操作见《附件7:拟转入学院操作流程》。
七、教务处审核并发文
教务处下载各学院审核通过和未通过学生名单、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审核,并发布转专业文件。
八、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已发文通过转专业的学生,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先到原就读学院办理相关异动手续,再到新学院办理就读手续。计财处、一卡通中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异动手续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不单独办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领导,确保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与公正。
学生进入新专业班级后,由转入学院教务人员为学生做好成绩及学分认定,务必让学生知晓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中需修读的课程,并以纸质方式明确告知学生需补修的课程。填写并妥善保管《附件8:新疆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审批表》,并于开学后两周内将审批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学生不得无故缺席本学期期末考试,如有此种行为,将取消该学生的转专业资格和审核结果。
九、具体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9日前学院报送《新疆大学XX学院转专业(转入)实施细则》(按附件3格式)扫描件发送至jwcxj@xj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报送时间以后期通知为准),教务处完成实施细则审核通过后,学院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中报送转专业计划,转专业实施细则和专业(类)培养方案(按附件4操作流程完成);
2.2022年6月10日00:00至2022年6月13日23:00学生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提出转专业申请;
3.2022年6月14日10:00至6月16日23:00学生转出学院下载申请学生名单并完成在线审核工作;
4.2022年6月17日10:00至6月21日23:00拟接收学院下载拟转入学生名单,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完成在线审核工作和公示;
5.2022年6月22日教务处下载各学院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并公示,报学校审核后发布转专业文件。
附件:
附件1: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
附件2: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9〕2号)
附件3:新疆大学XX学院转专业(转入)实施细则
附件4:网上上报“转专业计划报送”操作流程
附件5:学生申请转专业操作流程
附件6:拟转出学院操作流程
附件7:拟转入学院操作流程
附件8:新疆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审批表
新疆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