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和《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新大校字[2019]2号)和《关于做好新疆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制定物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陈恒雷
成员:李鹏、王兆军、马东亮、吾尔尼沙·依明尼亚孜、梁明超、高翔
秘书:董燕、曹彪炳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年级及人数
序号 |
学院 |
拟接收专业 |
专业年级 |
班级性质 |
拟接收人数 |
备注 |
1 |
物理学院 |
物理学 |
2020 |
普通班 |
5 |
不含院内 |
2 |
物理学院 |
物理学 |
2021 |
普通版 |
15 |
不含院内 |
3 |
物理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020 |
普通班 |
5 |
不含院内 |
4 |
物理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021 |
普通版 |
10 |
不含院内 |
三、选拔条件(选拔条件符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1. 符合《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附件1)和《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9]2号)(附件2)的规定。
2. 转入限于2020级和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
3. 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4. 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应属于理工类专业,高考应选择理科综合,生源地为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试科目应包含物理。
5. 转入我院的学生需要具有较好的数理化基础,如有不及格课程,但是本人对物理学有浓厚的兴趣和执着的追求,学院组织专家严格审核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具体情况最后决定是否被录取。
6. 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成绩为合格以上,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计划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 拟转入学生应参加心理测试,且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二)申请转入学院和转出的学生应该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转专业申请,详细陈述转专业的理由,由班主任签字和家长认可同意的意见。
2、转出学院的审批单(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写明转入我院那个专业。
4、转入我院的学生应该出具所在学院的政治思想考核鉴定(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高考号,高考成绩。
6、具备特长的学生,请提交荣誉证书和复印件材料。
(三)学院转专业工作流程
1、学院教务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所有申请材料。
2、学院安排组织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面试或(笔试和综合评定)。
3、综合小组提出是学生评定的建议和定论。
4、最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同意转入或转出。
5、公示,其它未尽事宜,完全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2022年1月5日17:00-19:00。
2、考核地点:博达校区物理楼A316
3、学生提供材料目录:
(1)转专业申请
(2)政治思想鉴定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入学来的成绩、及高考成绩
(4)有特长的学生,请提交荣誉证书和复印件材料
4、联系人: 曹彪炳 联系电话: 8585521
附件1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
附件2新疆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19]2号)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