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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制度
2016-04-21 18:22     (查看次数)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的转档。”

第一条 转接关系的对象:新生团员、毕业生团员、插班生

第二条 转接关系的时间:入校后一个月内,离校前一个月

第三条 转接关系的程序:

1. 新生入学报到时,分团委组织部收取新生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并将其汇总。

2. 查团员证是否标准。包括团员证基本情况的填写,注册是否正常,是否加盖钢印,有无组织关系转出章。

第四条 具备以下全部事项的团员方可按时转入团组织关系:包括团员证加有钢印,团员证中“团员基本情况”填写完备,团员证中有原单位团关系转出章,团员档案已转入我院,团员注册正常(每年第一季度按时注册)。

团员证如有遗失,必须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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