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新闻动态  人才培养  本科教育  科学研究  师资队伍  党群工作  安全管理 
通知公告
· 新疆大学物理学院百年校庆专题 09-14
· 关于对《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试行)... 08-30
· 物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公示表 12-20
· 新疆大学物理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12-05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 10-25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 10-25
· 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度申请考核博士... 10-20
· 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进入综... 10-18
· 新疆大学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 10-14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党群工作>>管理制度>>正文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制度
2016-04-21 18:22     (查看次数)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的转档。”

第一条 转接关系的对象:新生团员、毕业生团员、插班生

第二条 转接关系的时间:入校后一个月内,离校前一个月

第三条 转接关系的程序:

1. 新生入学报到时,分团委组织部收取新生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并将其汇总。

2. 查团员证是否标准。包括团员证基本情况的填写,注册是否正常,是否加盖钢印,有无组织关系转出章。

第四条 具备以下全部事项的团员方可按时转入团组织关系:包括团员证加有钢印,团员证中“团员基本情况”填写完备,团员证中有原单位团关系转出章,团员档案已转入我院,团员注册正常(每年第一季度按时注册)。

团员证如有遗失,必须申请补办。

关闭窗口

 

新疆乌鲁木齐市华瑞街777号, 邮编: 830046, 电话: 0991-8582405

Copyright @ Xinji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