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中心是学院党的基层组织进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抓好党员活动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工党员活动中心由学院党委负责管理,学生社区党员活动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党员活动中心建立登记制度。党员每次开展活动或使用中心设备、阅读报刊书籍、浏览网页等情况要做好记录。图书借阅后按时限及时归还。
三、党员活动中心为党员提供咨询、学习、组织生活等服务。
四、使用电教设备及计算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规。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党员活动中心。
六、保持活动中心安静、卫生。严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
中共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