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规则
1.上课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酌情扣分,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本次实验以0分计。
2.请病假要持医院假条,事假要有班主任或学院签字同意,否则均按旷课处理。
3.在实验室内不得胡乱走动、喧闹,有事须向教师说明;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不得在墙上及桌子上乱写乱画。
4. 课后安排打扫实验室卫生。
二、仪器操作规程
1.要爱护仪器,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并写出检查。
2.实验中注意用电安全,使用光学器件时不可用手触摸光学元件的光学面。
3.进入实验室后先不要乱动仪器,先检查桌上的仪器是否完备。如果有缺少或损坏,直接报告任课教师。
三、实验报告要求
1.字迹清晰、整洁,不得乱涂乱画。
2.课前应进行实验预习,并完成实验报告的前4项。实验报告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按时上交给任课教师。
3.实验原始数据必须经过任课教师认可并签字,否则无效。
4.实验完毕(数据签字)后,整理好仪器。经老师检查无损坏方可离开。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