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新疆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属性做了具体分工,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段海明(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吴钊峰(副院长)、陈恒雷(副院长)
成员:马东亮(应用物理系主任)、姜轶(物理实验中心副主
任)、陆树伟(物理实验中心副主任)、王振(实验员)、艾尔肯(实验员)、博尔汗(实验员)、陈学政(实验员)、马旭(实验员)
二、职责与分工
1、组长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
2、副组长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实验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的具体落实及各专项工作信息的收集上报,并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