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及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劳务派遣制)岗1名,现公告如下:
学院简介
现有教职工92人,其中专任教师73人,教授17人、副教授42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占比79.73%,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占比10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宝钢优秀教师奖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1人。
现因教师科研项目工作需要,项目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研助理工作人员(无编制),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团队的日常综合管理和设备管理。
2.参与负责支撑保障国家级、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与“慕天”望远镜相关事务工作处理,完成实验设计、数据采集与分析、文献调研等。
4.完成课题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6.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优先;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8.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2日,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院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网络报名方式
《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可将《2026年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2026年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uolianglv@sina.com和27816440@qq.com(请同时发送,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科研助理应聘-姓名-毕业院校”)
六、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https://phy.xju.edu.cn/)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的通知公告。
七、考核
1.考核由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考核当日,入围考核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考核环节按照岗位性质,由学院自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
4.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8580327。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https://phy.xju.edu.cn/)发布。
资格审查、考核、公示等环节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https://phy.xju.edu.cn/)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有志于物理学事业的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为物理学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新疆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