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本校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计划资助名额1个,资助标准5000元/团队。
二、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在本校内推选科创团体,团体内的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推报个人项目候选人1人,科创团体候选团队1支。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推报工作,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评选规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择优推报。
2.各学院确定人选后,同步在院公示,并于12月20日18:00前将附件1、2、3、4电子版打包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推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和公示文件一并送博达大活中心B327办公室。
附件:
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推荐汇总表(个人项目)
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个人项目)
3.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推荐汇总表(科创团体)
4.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科创团体)
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