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选拔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的考察。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上复试形式,复试专家和考生均线上参与,面试系统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模式,一机位考试、二机位监考。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屏。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2年6月4日11:00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
复试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成绩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
(一)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40%,复试成绩权重为6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录取原则
1.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超出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调入到其他导师招生计划。
2. 拟录取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公示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3128(学院纪委举报电话)。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