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和《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范围
2022级和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转专业流程
(一)各学院发布转入专业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自行制定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时需注意:
1.实施细则应重点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专业兴趣特长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学院拟接收的专业名称、年级和拟接收的转入学生总数(含院内转专业);转专业选拔条件;考核内容与方式、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同时,各学院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
2.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3.需充分考虑拟转入行政班级人数。
4.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接收情况,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若院内其他专业按计划数未招满,则允许学生在院内调剂至其他专业。
实施细则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按附件3格式)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并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中(按附件4操作流程)报送转专业计划。
(二)学院设置转专业条件
各学院登录“教学管理服务平台”设置转专业参数。具体操作见《附件5:学院设置转专业条件操作流程》。
(三)学生网上申请
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专业特长,结合学校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详细了解拟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接收专业和年级等信息,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在我校“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申请转专业。学生申请拟转入的专业必须是拟转入学院对外公示拟接收的专业,其他专业不予受理。具体操作见《附件6:学生申请转专业操作流程》。
(四)拟转出学院审核
学生申请结束,拟转出学院下载申请转出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账户登录新疆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确认审核通过和审核未通过学生。具体操作见《附件7:拟转出学院操作流程》。
转出学院审核时需注意:原则上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出申请。
(五)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并拟定同意接收学生名单
拟接收学院下载拟转入学生名单,按照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与方式、时间、地点进行考核。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账户登录新疆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确认审核通过和未通过学生并予以公示。具体操作见《附件8:拟转入学院操作流程》。
(六)教务处审核并发文
教务处下载各学院审核通过和未通过学生名单、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审核,并发布转专业文件。
(七)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已发文通过转专业的学生,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先到原就读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新学院办理就读手续。计财处、一卡通中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异动手续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不单独办理。
在进入新专业之前,已通过转专业的学生由原就读学院管理。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之间需做好衔接工作。
学生进入新专业班级后,由转入学院教务人员为学生做好成绩及学分认定,务必让学生知晓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中需修读的课程,并以纸质方式明确告知学生需补修的课程。填写并妥善保管《附件9:新疆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审批表》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12月2日前学院报送《附件3:新疆大学XX学院转专业(转入)实施细则》纸质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中设置转专业条件、报送转专业计划,转专业实施细则和专业(类)培养方案(按附件3和附件4操作流程完成);
(二)2023年12月4日10:00至12月7日23:00学生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2023年12月8日10:00至12月11日23:00学生转出学院下载申请学生名单并完成在线审核工作;
(四)2023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6日23:00拟接收学院下载拟转入学生名单,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完成在线审核工作和公示;
(五)2023年12月18日教务处下载各学院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并公示,报学校审核后发布转专业文件。
附件:
附件1: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
附件2: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9〕2号)
附件3:新疆大学XX学院转专业(转入)实施细则
附件4:网上上报“转专业计划报送”操作流程
附件5:学院设置转专业条件操作流程
附件6:学生申请转专业操作流程
附件7:拟转出学院操作流程
附件8:拟转入学院操作流程
附件9:新疆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审批表
新疆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